去年11月2日有多場集會在港島舉行,惟之後演變成警民衝突。19歲無業青年涉當日在灣仔襲擊一名警長,被項一控襲警罪,今(9月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27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其間被告獲准以2000元現金保釋,須於報稱地址居住及每星期向警署報到一次。
被告王維泰(19歲),報稱無業,控罪指稱他於2019年11月2日,在灣仔告士打道及盧押道交界,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長4393。
據了解,案發時涉案警長正追截示威者,其間被告涉用膠棍襲擊警長,警長一度用警棍自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