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陳凱欣失議席終院頒判辭:參選人不獲機會解釋是重大不當 (18:45)

劉小麗2018年參加九龍西補選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她其後提出選舉呈請勝訴,在補選勝出的陳凱欣被裁定「非妥為當選」。陳凱欣早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惟被拒批上訴許可。終院今(28日)頒下判辭,認為參選人不獲機會解釋立場便遭裁定提名無效,不只影響其個人權利,甚至影響公眾對選舉過程的信心,情況構成重大不當。

負責撰寫判辭的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表示,參選人不獲機會解釋立場便遭裁定提名無效,令對方的參選權被褫奪,做法極為嚴重,形容有關情況不止影響參選人的政治和程序權利,甚至影響公眾對選舉過程的信心。

就選舉主任一方認為,法庭有憲制責任裁定參選人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和香港特區,張官反駁《立法會條例》已指定裁定參選人提名是否有效的工作必須由選舉主任負責。他稱,假如法庭在選舉主任未能履行程序公義的情況下,直接裁定有關提名是否有效,便等同邀請選舉主任無視程序公義,並期望法庭抱持相同看法,有關做法不能被視為促進自由、公開和公正的選舉。

其他報道:陳志全朱凱廸去信立法會表明本月底離任

其他報道:中大民調:林鄭月娥評分24.5分 較8月跌0.9分

相關字詞﹕終審法院 判辭 立法會 補選 劉小麗 陳凱欣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