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區議會候選人去年11月在維園發起集會,及後演變成警民衝突。34歲地產經紀被搜出48條索帶被控,他早前被裁定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被判入獄5個月兩星期。他今(28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期間保釋,法官聽畢雙方陳辭後,批准經紀擔保外出。
被告陳俊傑於今年8月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今在高院獲准以5萬元現金、5萬元人事擔保、不准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遵守宵禁令等條件保釋。
裁判官鄭紀航早前裁定被告管有的索帶可輕易快速連接駁長,並將圍欄組裝成大型組合,用於武裝衝突、毆鬥傷人及造成交通阻塞等非法用途。鄭官又說,本案雖涉48條索帶,但帶來的不良後果將影響他人,其他道路使用者不應受被告惡霸行為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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