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28日)落案起訴一名海關督察,控告他涉嫌未經許可向一名屬下關員索取5萬元貸款,並從對方一名朋友接受有關款項,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周三(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鄭文傑(31歲)案發時為海關督察,派駐到沙頭角組,他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三條,被控兩項罪名,包括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以及一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
控罪指出,被告涉嫌於2018年10月17日未得特首一般或特別許可,向一名不受其直接監管的屬下關員索取一筆5萬元的貸款;以及涉嫌於同日未得特首一般或特別許可,向上述關員的一名朋友接受一筆5萬元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