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日港島有多場集會舉行,有市民深夜在旺角一帶聚集,其間一名15歲少年被指在警員押解疑犯時,向警察防線投擲水樽。少年早前否認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今(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庭受審。當日便衣執勤的警長表示,警員事後在現場搜索,找不到涉事水樽。
15歲少年報稱學生,在父親陪同下出庭。控方首先傳召警署警長陳錦培作供;陳錦培在案發時駐守西九龍總區應變大隊,身穿便衣在旺角亞皆老街一帶執勤。他表示,其同袍當晚11時半以襲警罪拘捕一名女子,及後把女疑犯押上警車,他負責在旺角新之城外築防線戒備,避免有人影響押犯過程,其間兩面行人路各有20至30人聚集叫囂。
陳錦培供稱,一名戴眼鏡的白衣男子突然舉高手,向警方防線投擲一個透明膠水樽,水樽跌在他前方15呎之內,並無擊中任何人,警員遂施放胡椒噴霧驅散,人群拔足四散。陳錦培表示,他隨即追上截停掟樽男子,其間有人短暫阻擋其視線,但他肯定沒有追截錯人,最終制服本案被告。聆訊今午繼續。
控罪指出,少年去年11月2日在港鐵旺角站D3出口外向警方防線投擲一個膠水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