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江西的無業女子涉於今年4月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下,與學唱歌的同學到中環碼頭外架置音響及座位「唱吓歌」,遭警方票控一項組織受禁群組聚集傳票。38歲的被告歐麗花否認傳票控罪,今(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被告接受盤問時表示,女警曾問她「邊度鄉下」,懷疑女警歧視她,歧視她不是本地人,是內地人。女警回應稱,因傳票上需寫上籍貫,才問她「邊度鄉下」。
隸屬中區警署特遣隊的女警姚婷婷(譯音)供稱,她於今年4月17日晚上6時半許與隊員在中環9號碼頭的公眾地方外巡邏,看到身穿淺藍色裙、黑色外套的被告與另一女子在涉案地點唱歌、跳舞,其間有3名男子坐在櫈子觀看,有時亦會上前與她們手舞足蹈。其後兩女移到摩天輪對出空地,繼續表演。
女警認為眾人違反限聚令,上前表露身分及出示委任證,並告知兩女子會發出傳票。女警承認曾問過被告「邊度鄉下」,因為傳票上要寫被告的籍貫。
持有香港永久身分證的被告在庭上多次強調,自己從無犯事,亦有閱讀相關法例。她當時只是與學唱歌的同學楊佳(38歲)「唱吓歌」,案發時不斷向圍觀者說明,因為疫情而着他們「散開啲」,超過4人便要相隔1.5米,強調自己無犯法,亦不明白為何被指組織群組聚集。案件押後9月30日下午裁決。楊佳早前認罪,罰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