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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售胡椒球槍案 李桂華:被捕人宣揚港獨散播仇恨文宣涉煽動分裂國家 (19:30)

警方昨(24日)凌晨突擊搜查粉嶺欣盛苑一單位,檢獲胡椒球槍、伸縮棍、避彈衣等物品,行動中拘捕一對母子,初步調查相信部分武器已出售。母子涉嫌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未經許可輸入戰略物品等。警方國家安全處今日(25日)下午表示,其中一名被捕人在社交平台放售上述武器,警方在社交平台發現宣揚港獨及散播仇恨的文宣,兩人涉嫌煽動分裂國家。

警方昨日拘捕一名23歲姓呂男子,據悉為理工大學一年級生,另一49歲姓蔡女子報稱採購員,二人為母子。國家安全處表示接手調查案件。據悉,被捕女子已獲准保釋外出。被捕男子已被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一項「未經許可入口戰略物資」罪及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將於明日(26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在涉事社交平台上發現大量文宣,宣揚獨立和散播仇恨,「名稱都是以香港獨立、抗共或勇武標題為主」。李桂華指出,被捕人在社交平台寫明,於9月6日在九龍一次非法遊行,曾把刺鼻物投擲到警方防線,並揚言會使用更犀利的武器對付警方。他稱,被捕人主要透過外國購物平台購買武器,並集運送到香港,並拍照發布至網上發售。

李桂華表示,無牌管有槍械,最高可被判囚14年,而進口戰略物資則最高可被判囚7年。他亦提到,「附有煽動仇恨和宣揚分裂的詞句,在文宣當中,都是干犯國家安全罪」。他指出,被捕人在國安法實施之前及之後,均有上載有關文宣至有關社交平台,強調在實體世界適用的法律,在網上皆適用。他對於被捕人聲稱在下次遊行使用武器感到擔憂。至於警方在單位檢獲的胡椒球槍,他說與警方使用的相近,但仍待軍械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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