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童將其裸照傳予16歲男友,惟兩人分手後,前男友把裸照發予同學。女童得悉後糾黨對前男友拳打腳踢,其中一名出手打人的少年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25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少年庭被判1年感化令。裁判官水佳麗提及,早前有未成年被告被判感化令,「但上訴庭認為唔適合、唔值得畀」,寄語本案被告珍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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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第五被告、16歲少年在父親陪同下出庭。辯方求情稱,被告現職洗車工作,他已經知錯,以後會遠離壞朋友。
裁判官水佳麗批評被告在他人號召下襲擊事主,「諗都唔諗就出手打人,同黑社會無分別」。水佳麗引述感化報告稱,被告的家庭有不少問題,令他容易感到自卑,為強出頭而出手打人;按感化官建議,判被告接受12個月感化令,其間須宵禁等。
水佳麗又向被告說:「做人唔係每次犯法都可以有感化令,你睇報紙都知,有啲人畀咗感化令,但上訴庭認為唔適合、唔值得畀,所以珍唔珍惜係閣下嘅事。」被告隨即點頭示意。
翻查資料,15歲少年今年1月在元朗街頭試擲3枚汽油彈,認罪後被水佳麗判感化18個月,其中9個月須住在感化院舍。惟上訴庭裁定律政司刑期覆核得直,上周四(17日)改判少年入勞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