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0更新】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的twitter發文稱,黃之鋒今午(24日)到中區警署報到時再被拘捕;帖文引述警方稱,他涉嫌去年10月5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黃之鋒由律師陪同錄取口供。
而活躍於社運的古思堯亦同被指涉及去年10月5日非法集結案被捕。古思堯的友人稱,他原定今日下午2時半到瑪嘉烈醫院覆診。但在下午1時許被重案組人員到他家拘捕,目前已押送長沙灣警署落口供。古思堯友人表示,警方原答應讓古思堯到醫院覆診,再回警署落口供。最終古思堯落口供後,及時趕到醫院覆診及見營養師。他同被控去年10月5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警方表示,去年10月5日,有大批人在銅鑼灣一帶集結,並且遊行至中環。以上集結並沒有按照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所規定通知警務處長,屬於未經批准集結。港島總區刑事總部經深入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於今日(24日)拘捕兩名涉案男子,年齡分別為23歲及74歲,涉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其中該名23歲男子亦涉嫌在該未經批准集結中違反《禁蒙面法》。兩人將被落案控告相關控罪,案件將於9月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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