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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案控方拒披露一警員記事冊 稱現場便衣警太多「辨認唔到」 (14:35)

示威者今年1月19日在旺角與警方發生衝突,一名58歲退休男子被指抗拒警方,被控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案件今(2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辯方要求控方披露一名便衣警員的記事冊,控方表示在場的便衣警員太多,同袍「辨認唔到」及「記唔起」該名便衣警的身分,因此拒絕申請。

被告吳應武(58歲)被控在今年1月19日,在旺角登打士街41至43號地下「潮流特區」外抗拒警員22266。

辯方大律師黃宇逸表示,控方案情指稱,被告被3名警員制服,其中一名便衣警身分未明,所以要求索取該名便衣警的記事冊,以了解被告被捕的經過。辯方先後三度去信,控方直至今早口頭拒絕。

官准辯方查閱37防暴警記事冊

辯方另要求控方披露防暴小隊「Y1」中37名警員的記事冊,因為防暴警員在現場推進,可能記下被告被捕過程,亦要求披露未被採用的新聞片段。控方一度表示涉及的資料範圍太大,裁判官聽畢陳辭後,批准辯方前往警署翻閱記事冊及相關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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