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31日港島大型衝突,8人包括「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被控暴動罪,案件今(23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召用14天觀看新聞片段、稱辨認出第三被告鍾嘉能涉案的警員。辯方反對警員的辨認證供呈堂,認為警員由不清晰的片段,對比衣著辨認被告是主觀而具偏見的。
8名被告同被控於去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及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偵緝警員陳超勁供稱,他用了14天、約130小時觀看閉路電視及新聞片段,並在片段中辨認出被告。第三被告鍾嘉能被捕時身穿黑衣及有白間條的黑色長褲,庭上播放新聞片段顯示有類似衣著的男子手持盾牌,並放置白色膠板到大型路障。另一片段則看見身穿白間黑長褲的男子身處傘陣中,與警方對峙。
代表鍾嘉能的大律師王國豪指出,片段不夠清晰,反對作為辨認證供呈堂;同時反對警員的辨認證供呈堂,因片段中人上半身均被遮蓋,只看到褲和鞋,警員僅透過其偏見而主觀地認為片中人就是鍾嘉能。
法官沈小民亦質疑警員證供的作用,稱「佢都係睇衣著辨認,呢啲衣著組合大家都睇到,你哋陳辭講,我最後做裁決就得啦」。聆訊明(24日)續,屆時法官會就警員辨認證供是否呈堂作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