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22日)去信4個傳媒工會,稱將會更新《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對此表示強烈關注,認為警方執行新安排前應詳細交代有關登記制度,以釋業界疑慮;又強調任何措施必須以便利記者採訪為首要考慮,確保記者採訪不會受到無理及不必要的限制,以及新聞採訪自由不受損害及削弱。
警方今日(22日)去信4個傳媒工會,稱將會更新《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對此表示強烈關注,認為警方執行新安排前應詳細交代有關登記制度,以釋業界疑慮;又強調任何措施必須以便利記者採訪為首要考慮,確保記者採訪不會受到無理及不必要的限制,以及新聞採訪自由不受損害及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