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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等8傳媒組織聯署 批警修訂「傳媒」定義草率欠諮詢促取消 (18:51)

警方今日(22日)致函四個傳媒工會發信稱將會更新《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多個新聞工會及組織發聲明稱嚴正抗議警方是次草率決定,稱有關指引已實行多年,實施前亦曾經過警方及傳媒代表詳細討論,批評警方完全沒有討論及諮詢下單方面作出修訂,一手破壞雙方建立多年的關係,要求警方取消是項修訂,否則會採取一切可行、必要措施回應。

聲明中提及,警方今次修訂變相是由官方界定何謂記者,根本地改變香港原有的制度,無異於實行官方發牌制度,嚴重影響採訪自由及新聞自由,亦令香港逐漸走向極權管治之路;另又提到警方所稱有自稱記者的人阻礙執法,甚至襲擊警務人員,聲明稱這僅屬一面之辭,認為警方並未提供實證,更與記協或攝記協毫無關連,認為警方針對兩會所作的修訂並不合理。

聲明指出,根據記協資料,該會現有604名有資格申請記者證的正式會員,2020年1月至今只發出99張記者證,所有證件均按照記協會章規定發出,審批過程嚴謹,從未出現濫發情況。警方同樣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記協招收會員、按會章規定發出會員證或記者證等方面出現問題。

對於警方在信中提到「不時與業界溝通,交換意見,積極完善採訪安排」,又指出在8月10日將軍澳一項行動中,讓部分傳媒機構進入警察封鎖區內採訪後,聆聽了業界意見。聲明中回應稱記協一直持開放態度,曾多次邀請警務處長鄧炳強商討採訪安排,惟被拒絕會面,故對於「聆聽意見」的表述未能理解。

聲明續指出,《基本法》第27條明確保障香港居民的新聞自由,過去多年來不少自由身記者及未有於政府新聞處發布系統登記的傳媒,都曾在現場為廣大市民報道事實,批評警方絕不應透過行政手段篩選官方認可傳媒,損害港人本身享有的權利。

以下為參與聯署聲明的傳媒組織及工會

香港記者協會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

獨立評論人協會

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

明報職工協會

壹傳媒工會

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

眾新聞工會

另外,啤梨晚報、蛋蛋俱樂部、PSHK Media Ltd.、米報等最少35間網媒亦發表聯署聲明,指出基本法訂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自由。他們對警方修改《警察通例》篩選媒體深表遺憾,反對有關做法,並會繼續採訪,實踐制度和法律保障的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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