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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浩鳴回應潘曉穎母親言論 稱陳同佳無意逃避最終會赴台自首 (20:50)

【20:50更新】台灣殺人案死者潘曉穎母親接受網媒「立場新聞」專訪,對於疑兇陳同佳未赴台投案,她稱「人在做,天在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呼籲陳同佳盡快兌現承諾赴台投案。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今(21日)稱,相信陳同佳最終會承擔責任赴台自首;管浩鳴希望兩地盡快通關後,他能赴台安排陳同佳回台自首的事情。

管浩鳴稱,陳同佳一開始便沒有想逃避,否則返港可不承認事件,也不會導致修訂《逃犯條例》此事。

潘母在訪問提及,台灣當局與香港警務處已開通「單一特別窗口」,隨時準備陳同佳赴台。被問到通關是否陳同佳唯一考慮,台灣目前也有「特殊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措施,管浩鳴未有正面回應,僅稱希望盡快解決事件,相信正如潘母稱「人在做天在看」,相信上天定會為事件畫上句號;又稱會盡一切努力安排陳同佳回台自首事宜,「也請大家多多為這事禱告上天」。

潘曉穎的母親其後透過「立場新聞」質疑,管浩鳴在去年10月、陳同佳出獄前已找律師協助,出獄當日已準備赴台,台灣亦已建立特別窗口,「他登上台灣中華或長榮飛機便立即可投案,他便可立即兌現對特首及全港市民的承諾,請給予確實投案日期,勿再延誤」。

管浩鳴稱,希望大家明白,自己不是陳同佳或其父母的代言人,「我只能盡一切努力去協助同佳回台自首。有關律師溝通和其他安排細節就不便再談」。

陸委會表示,就陳同佳到台灣投案,陸委會已多次說明,刑事警察局及香港警務處已建立單一聯繫窗口,港府也把台方投案窗口轉告陳同佳,倘陳同佳確定要到台灣面對司法,可隨時直接與台方聯絡,相關安排事宜已準備就緒,一切依法辦理。本案的關鍵是陳同佳真實投案意願與港府的責任感。

陳同佳住警方安全屋

管浩鳴承認,陳同佳目前仍住在警方提供的安全屋。翻查資料,陳同佳出獄後被安排住進安全屋;陳同佳去年出獄之初,一度有指接載陳的車輛駛入私人屋苑京士柏山,當時管浩鳴稱,陳同佳從沒有住在京士柏山,身在一個安全的地方。被問到是否陳同佳要求警方保護,以及警方提供保護的原因,管浩鳴稱是陳同佳當時主動提出有關請求。

保安局回覆表示,現時香港沒有法律與台方作逃犯移交及刑事司法協助。涉案人在港就清洗黑錢罪的服刑已完畢,現時是自由人,特區政府無權把他繼續扣押或對他施加強制措施。如涉案人願意赴台自首及接受審訊,而獲台方同意,特區政府會提供可行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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