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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五生認按巴士死火掣堵路 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12:01)

去年12月的旺角示威期間,中五男生涉按巴士「死火掣」煞停巴士,早前承認導致交通遭受阻礙罪,今(2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向被告表示,「社會服務令嘅嚴重性等同坐監,唔好輕視佢」。

被告麥鏗(16歲)為中五學生,他承認去年12月1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界,按下兩架新世界巴士的緊急死火掣,因而可直接造成或導致交通被阻塞。

裁判官早前為被告索取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辯方今表示兩份報告的內容正面,被告有充分悔意及獲家人支持,建議判以較低時數的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出,當晚8時,數架巴士在旺角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交界突然被煞停,以致交通受阻塞。車長發現數名黑衣人按下巴士死火掣,或用電筒敲打車尾。兩名警員巡邏時目睹被告按動緊急死火掣,遂截停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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