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商人訛稱可以低價購入勞力士手表及iPhone手機,游說友人買貨圖利,其間曾發放利潤及出示假單據,騙去約8260萬元,涉及18名事主。商人事後沒有交還本金,並失去蹤影。商人另以銀行戶口洗黑錢近1.4億港元,她早前承認16項欺詐罪及一項洗黑錢罪,今(17日)於高等法院被判囚12年。
被告王安妮(29歲)報稱女商人。辯方透露她在內地出生,於城市大學畢業,曾任職城大教學助理。
據被告承認的案情指出,被告於2015至2018年聲稱經營名表及手機買賣,游說事主炒賣該些產品,以賺取差額。被告會向事主出示偽造的交易單據,趁機誘騙事主加大投資額,例如以信用卡購入手表。被告事後沒有歸還本金,亦沒有交貨,最終和所有事主失去聯絡。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她沒有從事名表及手機買賣,且曾把其中一名事主的款項用來還債。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總督察馮培基在庭外表示,警方接到共35名事主求助,受騙金額最高的案件涉款6500萬元,事主是一名內地商人。警方歡迎法庭裁決,提醒市民要對聲稱「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計劃提高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