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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涉潛逃拘押深圳 林鄭月娥:屬內地司法管轄範圍 由內地機關依法處理恰當【短片】 (12:25)

12港人偷渡拘押深圳 林鄭月娥:屬內地司法管轄範圍(政府新聞處片段 剪接:劉澤浩)

12名港人上月涉循海路潛逃香港,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日前確認該批港人涉嫌偷越國(邊)境罪被刑事拘留。特首林鄭月娥今(15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傳媒時表示,此案屬內地司法管轄區的範圍,內地機關依內地法律處理非常恰當。

林鄭月娥稱,事件的本質是該12人在候查候審期間潛逃離港,全被警方通緝,認為他們離港原因是逃避法律責任,她要以正視聽,指出有本地或外國的人嘗試轉移視線,形容該12人是「民主人士受到鎮壓,有意無意描繪到好像12人與《港區國安法》有關」,但當中只有一人涉違國安法。

台灣中央社日前引述消息稱5名港人涉偷渡赴台正被扣押,有意見認為港府對兩者處理態度不一,林鄭月娥表示「我喺呢度可以好斬釘截鐵講係冇分別,都係一視同仁」,港府處理跨境犯罪原則一致,任何香港人在境外涉嫌違法,不論背景,港府會按實際情況,在尊重當地司法制度原則下為香港居民提供可行協助,不會有雙重標準。

她稱,作為香港特區政府的首長,會按法律、原則、維護香港人的利益工作,不存在有不同立場,重申會一如既往積極跟進事件。

至於5名身處台灣的港人情況,林鄭月娥稱目前無資料、沒收到家屬求助,亦沒收到台灣方面的信息;她稱警方昨日(14日)已向台灣查詢,至今沒收到台方任何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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