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早前向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提出私人檢控,指稱在今年5月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期間被郭偉強拉跌倒地。案件今(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郭偉強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押後至11月9日作審前覆核。裁判官認為,律政司早於6月已知悉法庭批出傳票,卻未能詳細交代為何不夠時間作相關處理,遂拒絕律政司押後案件的申請。
郭偉強被控本年5月8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1號會議室有意或罔顧後果地,致使陳志全意識到即時和不合法的人身暴力,因而襲擊他。
律政司一方表示,目前對是否介入案件未有立場,而他們除了考慮陳志全一方的文件,亦需考慮額外資料,包括警方的調查、當日會議的情況等,希望將案件再押後6星期。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本案已受廣泛報道,法庭亦早於6月5日批出傳票,質疑本案是否特別複雜,又要求律政司交代目前進度。律政司一方表示未能透露更多詳情。裁判官最終基於律政司缺乏有力理據,決定按常規繼續處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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