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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得志涉舉行未經批准集會等3罪應訊 遭加控發表煽動文字 押後至11月再訊 (16:24)

今年5月24日網民發起反國安法大遊行,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在銅鑼灣東角道舉行「健康講座」被警方逮捕。他今(14日)被押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被加控多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控方申請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待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獲裁判官批准。控方反對被告保釋,但裁判官批准被告保釋,惟被告因另一案件不獲保釋,現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譚得志(48歲)早前被控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罪、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罪、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警務人員作出的命令罪,今日再加控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現共面對4罪。

新增控罪指出,被告於今年5月24日在銅鑼灣東角道與記利佐治街交界,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叛離,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叛離,或慫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

譚得志今日進庭時,向公眾席揮手,在場公眾呼叫「撐快必,加油!」回應,又舉起代表「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手勢。主任裁判官錢禮隨即表示「知道大家很想見到被告」,但希望眾人遵守法庭秩序,保持安靜,「否則會要求大家在外等候」。被告又在聆訊期間向公眾席單手先後舉「五」及「一」的手勢,有公眾和應。被告在離開時亦再有人鼓掌及歡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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