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大生圍的魚塘東主上周五(11日)入稟高等法院,稱於2019年初出售5個魚塘的經營權予兩名買家,但對方一直未按合約付款,故入稟追討809萬元、利息和訟費。
原告盧開根,被告依次為張正林和陳秀鳳。入稟狀指出,原告自1970年代至2019年2月,為其元朗大生圍5個魚塘登記加入漁農自然護理署「養魚場自願登記計劃」,至今年2月13日,原告和兩被告簽署一份中文合約,以809萬元轉讓該5個魚塘經營權予兩被告,但二人一直沒有付款,故入稟追討。
元朗大生圍的魚塘東主上周五(11日)入稟高等法院,稱於2019年初出售5個魚塘的經營權予兩名買家,但對方一直未按合約付款,故入稟追討809萬元、利息和訟費。
原告盧開根,被告依次為張正林和陳秀鳳。入稟狀指出,原告自1970年代至2019年2月,為其元朗大生圍5個魚塘登記加入漁農自然護理署「養魚場自願登記計劃」,至今年2月13日,原告和兩被告簽署一份中文合約,以809萬元轉讓該5個魚塘經營權予兩被告,但二人一直沒有付款,故入稟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