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涉潛逃的港人被扣押在深圳鹽田區看守所逾兩周。有受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透露,今日中午(11日)被國保(國家安全保衛局)人員要求「一定要退出本案代理」,否則有可能嚴重影響律師執業生涯,亦要求他不可再接受傳媒採訪。
該律師引述國保人員稱,此案十分敏感,「涉及港版國安法」;律師若計劃下周再到深圳,要預先通知,會有國保人員隨行。另一名受家屬委託、周三(9日)曾持公證書到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被拒的四川維權律師盧思位透露,已被司法局於下周一(14日)約見。
另外,昨(10日)持公證書到看守所要求會見被拒的內地律師紀中久表示,今早到深圳公安局鹽田區分局投訴。他透露,昨日他要求會見時,有兩名未穿著警服但有掛上警員證件的男女,於入口處收取公證書後稱會在48小時內回覆他。
其後,紀中久收到一名自稱是鹽田區看守所工作人員來電,表示其當事人李子賢已另外委託兩名律師;紀中久質疑當事人在沒有親屬委託下如何聘請律師,又要求對方說出自己的姓名,惟對方馬上掛斷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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