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去年8月5日在全港發起「三罷」和七區集會,至深夜仍有示威者在旺角聚集,六旬退休漢涉在旺角警署外手持鐵鋤,甚至在人群前高舉,其後在途人告發下遭防暴警員截查。六旬漢今(10日)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被告朱木源(63歲)被控去年8月6日,在旺角通菜街近水渠道一帶行人路的公眾地方,管有一把鐵鋤。翻查資料,被告與廣東汕尾市同鄉總會常務副會長同名。
當日目擊事件的機師舒雋賢供稱,他當日駕車駛經旺角警署一帶,看到兩名男女匆忙跑向對面馬路,以及一名身穿白衣白褲和手持鋤頭的男子。他駕車轉入通菜街後,再看到白衣男向欄杆外的黑衣青年舉起鋤頭,意圖攻擊對方,黑衣青年見狀慌忙跑向對面馬路,白衣男繼而把鋤頭「一下鋤落地下」。
舒雋賢後來轉入水渠道垃圾站一帶,看到白衣男舉起鋤頭衝過馬路,並在人群前舉起鋤頭,多人隨即慌忙跑走。他其後駕駛兜圈,再駛至水渠道時,看到白衣男站在一輛寶馬SUV車旁,並揮手示意他離開,他遂向附近警員報案。
相關字詞﹕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