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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認強姦中學學妹 判囚4年半 (18:00)

曾申請機場保安員職位的男子去年中返回母校領取中學畢業證書,其前女友兼中學師妹知悉後主動邀約午膳,兩人之後到男子的家中打機,其間師妹遭對方強姦。保安員今(10日)在高院承認一項強姦罪名,被判囚4年半。

案情顯示,現年19歲的被告與現年17歲的女事主X於2017至2018年間透過Instagram相識,並發現兩人同讀一學校,不久兩人成為戀人,惟拍拖未夠兩個月便分手,兩人仍保持朋友關係。

去年6月11日,X知悉被告會返回母校取畢業證書,邀約被告午膳。午膳後因X還有1小時才夠鐘上補習班,主動提議到被告的元朗住所打機打發時間。當X到被告家中,他推X到牀上強吻對方,不理X的反對,脫去她的衣物,強迫X為他口交,最後在未使用安全套下將她強姦。

X之後如常往補習,因擔心家人知道,沒有即時報警,但因壓力太大無法入睡,終向學校社工透露事件後才報警。被告在兩日後被捕。

法官引述X的創傷報告指出,事件對她的學業及社交有影響,令她變得抑鬱自責和不信任別人,更有自殘及萌生自殺念頭。法官指斥,被告雖無預謀犯案,但他在案中使用暴力,即使X在過程中反抗,也沒有停止,加上沒有使用安全套,決定判他入獄4年半。

機管局表示,案中被告曾申請機場保安有限公司職位,但最終未有獲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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