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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聚令告票至8月發3498張 逾1500張尚未繳款 (15:20)

吳氏一家三口早前於本年5月的母親節,和另一不相識的途人同遭警方票控涉嫌違反限聚令,吳氏一家上月19日獲警方撤回定額罰款通知書。警方昨(9日)回覆本報查詢,表示截至8月31日,共處理349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已繳交罰款的共有1948張,即1550張尚未繳款;警方經審視後共撤回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今年6月12日有人在元朗站外聚集,元朗區議會主席黃偉賢被警方票控違反限聚令,他在兩周內提出抗辯,指出當時被票控的人數不足8人,沒有違反限聚令規定。他上周接獲警方通知,要求其在10天內繳交罰款,或提出抗辯。黃偉賢表示將抗辯到底,批評警方「不止濫告,簡直是亂來」,他稱限聚令是「衛生條例,不是警方的公安條例」,但警方往往視限聚令為處理人群聚集的「萬能key」,做法不合理。

大律師黃宇逸表示,被票控市民可在21天內繳交罰款,如不按時繳交罰款,將收到警方或食環署等執法機構的通知書,詢問事主選擇抗辯還是交罰款;如事主選擇抗辯,將於法院排期審訊,他認為因違反限聚令而入獄的可能不大。至於如何抗辯,黃宇逸表示要視乎個別情況,「例如事主不是與其他人集結,只是碰巧經過該處,又或許他們是一家人,所以可以獲得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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