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警方在尖沙嘴一帶拘捕多人,事隔10個月28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案件今(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10月19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各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案件分3案處理,被告年齡介乎16至37歲,當中13人為學生、一人為教師、一人為註冊護士,28人全被控去年11月18日,在尖沙嘴科學館廣場一帶非法集結。其中王伊婷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激光的裝置。
首宗案件涉及9名被告,分別為報稱無業的王晉彥(20歲)、網頁設計員鄭康成(20歲)、學生鄧朗言(16歲)、註冊護士賴恒基(28歲)、學生吳鎮鋒(19歲)、無業趙穎琪(22歲)、文員葉佩珊(24歲)、學生羅芷君(21歲)及文員王伊婷(28歲)。
第二宗案件涉及10名被告,分別為報稱學生陳以諾(20歲)、教師羅曉峰(32歲)、學生蔡希霖(20歲)、侍應杜俊興(31歲)、學生鄧子健(22歲)、地盤工人彭永強(31歲)、無業陳杰風(25歲)、學生麥俊彥(18歲)、學生周浩泓(21歲)和學生葉自傑(23歲)。
第三宗案件涉及9名被告,分別為學生吳肇韜(19歲)、道具製作人何兆川(23歲)、自由身攝影師陳思晨(22歲)、學生高敬希(18歲)、學生曾曉琳(20歲)、無業陳綺敏(37歲)、學生王穎彤(21歲)、售貨員許巧靜(22歲)和TVB美術指導洪妙賢(2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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