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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虹秀等8人控去年8.31灣仔暴動 控方:憑衣著裝備逃跑顯示被告有參與 (21:15)

去年8月31日港島大型衝突中16人被控暴動罪,其中8人包括「陣地社工」陳虹秀否認控罪,案件今(8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由法官沈小民主審。控方稱,當非法集結現場演變為暴動,各被告停留在現場,憑眾人的衣著、裝備及在馬路上逃跑等行為,顯示他們參與其中;又稱若法庭未能裁定暴動罪成立,則應考慮非法集結的交替控罪是否成立。

8名被告依次為自僱的余德穎(23歲)、學生賴姵岐(22歲)、電腦程式員鍾嘉能(26歲)、廚師龔梓舜(22歲)、社工陳虹秀(42歲)、速遞員簡家康(18歲)、莫嘉晴(23歲),以及廚工梁雁彬(24歲)。他們被控於去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及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龔梓舜另被指管有伸縮棍及懷疑汽油彈,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控方開案陳辭稱,案發當日傍晚近6時,軒尼詩道有大批黑衣人非法集結及堵路,晚上約7時起有人拆下鐵欄、巴士牌等築起巨型路障,並縱火燃燒,其間不斷有人投入物件令火勢加劇,軒尼詩道成為暴動現場。其後,晚上近8時開始有人於盧押道堵路及縱火,軒尼詩道及盧押道一帶已有數百人集結暴動,警方推進時,有人投擲汽油彈及磚頭,又以雷射裝置射向警察。其中7名被告在逃跑時被捕,他們均身穿黑衣及戴防毒面罩;陳虹秀則在軒尼詩道及馬師道交界被捕,當時身穿一件印有「我哋係社工守護公義」的黑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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