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連鎖餅店聖安娜餅屋的銅鑼灣門市昨(8日)遭業主入稟高等法院,指稱餅店一方多次主動提減租,惟業主不願,餅店擅自繳付較低租金。業主要求聖安娜餅屋償還租金差額4.1萬元,及於未來繳付原定月租13萬元,直至餅店交還舖位。
據入禀狀,聖安娜餅屋於2016年2月起租用銅鑼灣蘭芳道一個地舖,該舖有3名業主,而原告郭偉文(洋名Patrick)則為其中一名業主,收取總租金的27.7%。
原告指稱,聖安娜餅屋自去年9月起多次提出減租,惟3名業主皆不願,聖安娜餅屋卻從今年6月起只繳付8萬元月租,變相使原告只收得約六成租金得益。原告今年8月去信聖安娜餅屋,要求交還舖位,惟對方不妥協,故原告入稟法庭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