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男教師襲警罪成判囚9周准保釋待上訴 一度還押小欖報告證沒精神病 (12:29)

示威者去年11月11日發起「黎明行動」號召堵路,29歲小學男教師當日清晨在上水慢駛私家車,被截查時涉以腳踢警員腹部一下。男教師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襲警罪成,裁判官吳重儀質疑被告人格有潛在障礙,下令將他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候判,他其後獲高院批出保釋,今(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9周,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楊博文(29歲)早前被控去年11月11日在新界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襲擊警長鍾宏業。裁判官吳重儀當時形容被告對警員的眼神「充滿仇恨」,質疑他對警員有敵意,「心智可唔可以繼續教書」,下令將他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候判,其間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被告7日後在高院申請保釋獲批。

吳官今表示,根據被告的精神科報告,被告未有提及案發時擔憂遭警員「掟落橋」的妄想思想,有不盡不實之處,又表示襲警為嚴重罪行,法庭有責任保護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監禁無可避免。

吳官形容,被告當日一次又一次堵路,至警員截停搜車時情緒激動和掙扎,最後令自己受傷;雖然法庭對被告的父母為長期病患者感同情,但被告的精神和背景報告均沒顯示他有反省或悔意,故不考慮判被告緩刑。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的精神科報告顯示,他沒有任何精神病,亦沒有任何心智上的問題,被告原任教的小學校長亦為他撰寫求情信,形容被告負責任、有熱誠和全心全意教學,為學生帶來很多正能量,雖然他目前已遭學校解僱,但學校仍欣賞其教學熱誠。

其他報道:車長袋有士巴拿 警指涉藏武 工會指工作常備「拘捕無理」 司機按章工作表不滿

其他報道:兩辦:港三權分置行政主導 司法獨立但非獨大

相關字詞﹕黎明行動 襲警 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粉嶺裁判法院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