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和教育局長楊潤雄早前說「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引起爭議,楊潤雄甚至說香港在1997年前後也沒有三權分立。本身是政治學者的運輸及房屋局前局長張炳良今(5日)在一個網上論壇表示,事實上香港某形式上有三權分立,亦不認為特首掌管三權。
張炳良說,起草《基本法》時,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已否定香港政治體制實行美國式的三權分立,香港的政治體制從來沒有用三權分立的概念,而是行政、立法互相制衡、配合,司法獨立。不過,他認為「in practice(實際上)」這是其中一個「三權分立」的方式,因為三權分開設立、互不從屬,他不認為特首掌管三權,而特首只是對外代表整個特區。
張炳良續說,當有人說1997年前後有「三權分立」,是較通俗的表達(layman expression),而事實上香港的三個架構分工清晰,司法獨立;回歸後,《基本法》列明立法權已從行政權分開,他希望三權分立的討論不會被推向極端。
他指出,事實上香港在某形式上有三權分立,北京認為香港特區的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但學術上很多國家都被認為是行政主導,甚至包括英國、美國,只視乎如何定義「行政主導」體制。他稱,雖然法官是由特首委任,但《基本法》沒有列明行政掌控司法和立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