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學校計錯薪金 津貼中學教師遭扣糧兼不獲續約 (14:40)

一名津貼中學的李老師(化名)投訴,稱學校本以月薪7.4萬元(薪點第33點)聘請她擔任編制內常額學位教師,惟工作約8個月後,學校書記通知薪金計算有誤,其月薪應為6.1萬元(薪點第29點),並在她其後的薪金中扣減,令她於6月至8月的薪金只有萬多元,更在無原因下不獲續約。工聯會已協助李老師向勞工處及教育局投訴,並已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扣薪。

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余綺華指出,教師薪金級別由學校自行計算後,把資料交到教育局,並由局方審批。工會過去亦接過不少個案,稱學校計錯薪金後,剋扣教師薪金補回差額。

李老師表示,應徵時有問清楚教席是否在編制內、會否包含強積金,以及薪級點是否定在第33點,當時校長口頭上承諾,並給予她一年期的合約。李老師當時已感奇怪,因中學學位教師教席多以兩年試用期後轉長約的方式聘請,但校長當時口頭承諾必定聘用她兩年,她相信校長並簽下合約,惟合約沒寫明每月薪金。

該教師提供的合約中,有列明教師薪金級別會以教育局最終決定為準,若教育局決定學校所定的薪金評級有誤,教師需要退還回薪金差額。

校方由去年9月至今年5月一直給予李老師約7.4萬元的月薪,至5月中旬,學校書記通知她薪金計算錯誤,並於6月起扣除工資以補回差額,更通知她在8月尾滿約後不獲續約。

余綺華說,若學校計錯薪金,應由辦學團體負上責任,而非教師承擔,認為學校違反合約扣薪的做法有違《僱傭條例》。她指出,學校沒發出建議或警告便終止合約,亦涉違反資助則例。余綺華又期望教育局可加快薪金審批程序,稱李老師的個案非單一事件,工會不時收到類似個案。

其他報道:環境局「綠色就業計劃」約一半申請完成批核 業界反應正面

其他報道:46歲母疑勒斃21歲智障子被捕 警列謀殺

相關字詞﹕津貼中學老師 老師 薪金 計錯薪金 勞工處 教育局 扣薪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