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6月30日在本港實施,警方同步成立國家安全處負責執法,並由劉賜蕙擔任副處長。根據政府電話簿,警方國家安全處欄目內,新增了一名助理處長,由原任助理處長(服務質素)的簡啟恩調任,與江學禮並列。
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國家安全處是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協助執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的工作;由於國家安全處負責調查的案件涉及國家安全,為確保行動的效能及機密性,部門人手編制安排不會公開,亦不評論個別人員的調任安排。
7月警方國家安全處架構成形時,警方增設第三名副處長,由劉賜蕙執掌國安部門,並安排蔡展鵬和江學禮升任該處的高級助理處長和助理處長,蔡展鵬現為國家安全處長。根據現時最新人事調動,國安處將由上述3名高層人員及簡啟恩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