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西貢6土地不納郊野公園範圍 環團上訴 終院押後裁決 (17:30)

有環保團體成員於2017年提司法覆核,指稱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管理局於2013年不建議西貢6幅郊區「不包括土地」適合納入郊野公園範圍時,未有按法例徵詢相關法定委員會意見,惟高院駁回申請。該成員不服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今(4日)聽取雙方陳辭,押後書面裁決。上訴方稱,土地建議屬計劃的一部分,應受法例所規定而諮詢委員會。

上訴人為「保衛郊野公園」成員陳嘉琳,答辯人為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管理局總監。上訴方指出,管理局考慮是否建議將涉案土地指定為郊野公園時,理應被視為郊野公園計劃的一部分,管理局作最終建議前須徵詢委員會意見。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認為,上訴方說法難以實行,舉例稱委員會「總不能連新界的廁所也要操心」。上訴方表示,諮詢的底線在於該部分的計劃是否具「顯著性」及「重要性」。

馬道立多次問答辯方,管理局毋須就計劃實質行動諮詢委員會的原因,答辯方稱會影響管理局的「行動速度」,又稱案中「不包括土地」並非法例所指的「建議中的郊野公園」。

其他報道:3人認去年7.14沙田新城市衝突暴動 還押候判

其他報道:4青年涉遊行後堵路藏武器等 一認罪候判一准守行撤控 兩人不認罪續保釋

其他報道:休班警涉協助管理賭場罪 押後本月底再訊

相關字詞﹕郊野公園 保衛郊野公園 陳嘉琳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