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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榮鏗:三權分立為重要憲制原則 批林鄭「港無三權分立」論不尊重司法機關 (15:38)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9月1日)稱,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公民黨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下午回應表示,三權分立是普通法背後的重要憲制原則,批評林鄭月娥言論可笑,不尊重本港司法機關,「究竟是她轉軚,抑或是其他人一直不理解?我相信市民看的很清楚」,形容情況與較早前有關《基本法》第22條類似,即是「過去的理解與今日的理解是南轅北轍」。

郭榮鏗表示,《禁蒙面法》案將於11月底在終審法院審理,他稱三權分立是案中重要論點,相信屆時終院會就三權分立有最新及最權威的說法。他相信終審法院法官「不會受到林鄭月娥偏頗和沒有基礎的言論影響」,並將按照法官認為正確的原則判案。

郭榮鏗認為,新版教科書刪去或修改三權分立內容屬「政治舉措」。他稱過往各級法院、學者與法律界一直秉持三權分立的原則,並引述港大法律學院教授、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在2018年的文章,指出香港法院引用三權分立為《基本法》背後的基本原則。他又舉例2011年剛果案等判辭,指出過去法院在人權案、與港府有關的案件、裁定法例是否合憲等情況,均曾運用三權分立原則。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稱,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形容三權關係是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及制衡,過往公眾對此議題不清楚或錯誤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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