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今(9月1日)宣布將以試驗方式,向中高齡就業計劃、展翅青見計劃,以及就業展才能計劃下獲聘的60歲或以上市民、青年人及殘疾者發放留任津貼,為期3年,以鼓勵他們完成在職培訓。
勞工處表示,僱員若在上述計劃下受聘於全職職位滿3個月,可獲發3000元津貼;其後留任每滿一個月,可獲發額外1000元津貼,直到完成在職培訓。從事兼職者津貼額為全職的一半。每名合資格僱員最多可獲發1.2萬元津貼。
勞工處續指出,為鼓勵僱主聘用中高齡者、青年人及殘疾者,僱主若按中高齡就業計劃、展翅青見計劃及就業展才能計劃聘請員工,每月可申領的津貼上限將增加1000元(詳情),為期3至12個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