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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事件警昨稱18分鐘到場 鄧炳強今稱30多分鐘「無意改寫歷史」【短片】 (17:30)

7‧21事件警昨稱18分鐘到場 鄧炳強今稱30多分鐘(香港警察facebook片段、何采思剪接)

警務處長鄧炳強今午(27日)見記者,指出去年7.21元朗襲擊事件,由警方接報至快速應變部隊到場,耗時30多分鐘。他承認有關情況不理想,警方正檢討日後如何可更快速應對同類事件,強調「無意改寫歷史,歷史自有公論」。

警方去年就7.21事件召開記者會時,曾表示警方在接報39分鐘後到場;惟新界北總區刑事部高級警司陳天柱昨(26日)交代7.21事件拘捕行動時,「修正」警方到場時間為「18分鐘」。

陳天柱昨見記者時,形容7.21當晚「雙方勢均力敵,旗鼓相當」,鄧炳強今表示,無論外界形容事件是無差別攻擊,或有警員形容為「旗鼓相當」,他認為「任何評論是不必要」,重申警方做事基於事實及證據。

至於早前監警會報告指出,7.21當晚白衣人對在場者不論衣服顏色都照樣施襲,鄧炳強稱監警會報告內容屬事實陳述,「講返錄影片段睇到打咩人」,但「實際上是否無差別攻擊,每人有不同看法」。

【警務處長鄧炳強見記者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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