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7日,示威者在尖沙嘴發起「追究警暴」遊行,有人在長沙灣政府合署外聚集。一名電腦技術維修員涉嫌以汽油彈縱火,事隔近10個月,今(2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控暴動、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共3項罪。被告須還押至10月6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文件。
被告鄭智聰(32歲)任職電腦技術維修員。3項控罪指出,被告去年10月27日在深水埗長沙灣道與欽州街交界長沙灣政府合署外,參與暴動、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黑色面罩;以及保管一個綠色樽內有易燃液體、一條藍白色毛巾、兩塊毛巾碎片及一支綠黑色火槍。
據了解,當時近70人在長沙灣政府合署外集結,被告是其中一人,有警員拍下現場情況。被告涉蹲下後拿出背包,有人持黃色雨傘遮蓋被告的動作,政府合署的大閘外隨即起火。警員追截數米後制服被告,從被告的背包內搜出涉案物品。被告被捕後曾「踢保」,昨日(24日)再次被捕。
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稱本案將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辯方提出保釋申請,遭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