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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私人檢控開槍警及撞人的士司機 官准律政司撤控申請 (18:03)

【18:03更新】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分別對去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開槍的警員,以及去年10月在深水埗駕的士剷上行人路撞人的司機鄭國泉提出私人檢控。律政司早前表明介入和申請撤回檢控,今(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獲批准。至於鄭國泉一方的訟費申請,案件將押後至10月15日再處理。許智峯表示失望及憤怒,會與律師團隊商討,考慮提出司法覆核。

就開槍警員的案件,許智峯早前向該警員控以蓄意射擊、發射槍彈罔顧他人安全,以及處理槍械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罪。律政司一方表示,警方獨立調查小組早前展開調查,並把調查結果和相關證據呈交予律政司,包括市民和警方證人的證人陳述書、現場車輛的行車攝錄影片、警員對相關影片的逐格分析,以及被告的證人陳述書等。

律政司一方又指出,證據顯示該警員當時為防止罪案或自衛而使用合法和合理武力,證據同時不足以確立警員使用佩槍超出法律的准許或賦權,又認為沒足夠證據支持被告的行為非法或罔顧後果。

至於的士司機鄭國泉的案件,許智峯早前向鄭國泉控以一項危險駕駛罪。律政司一方表示,警方把調查結果和相關證據呈予律政司,包括4名市民證人和被告的證人陳述書、深水埗警署的閉路電視片段、被告與的士公司和其他的士司機的對話錄音、法證專家對「公開來源」錄像的法理鑑證,以及警方對有關影片的逐格分析。

律政司一方指出,證據顯示被告遭一些襲擊者用武器攻擊,撞車後有3人從的士下車,證據不足以確立被告案發時正控制的士或危險地駕駛。

許智峯就法庭撤銷私人檢控感到失望及憤怒,指摘律政司長鄭若驊推翻法庭傳票決定,是向事主的傷口撒鹽。他表示,事主目前仍未康復,事件發生至今,對他們的身心造成嚴重傷害,律政司卻扼殺公民透過法治、以私人檢控爭取公義的權利,以政治、人治凌駕法治。

許智峯批評律政司指兩案件「證據不足」的說法無法令人接受,指摘律政司表明不會公開調查報告是黑箱作業,十分荒謬。許智峯強調,會與律師團隊商討,考慮提出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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