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26日大批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便衣警員疑被一名25歲地盤工人拳打,令口內潰瘍「爆咗」,案件今(24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申請把被告手機中逾千個WhatsApp及Telegram信息作證供呈堂,但法官了解後認為大部分信息與控方案情無關,認為只有「話佢哋煽風點火」、「學佢哋指鹿為馬」的兩項信息可爭議,決定押後至明日(25日)就證供呈堂作指引裁決。
被告岑曉麟(25歲)否認暴動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但承認暴動罪的非法集結交替控罪。
辯方反對把被告手機內的信息呈堂,稱控方在審前覆核及開案陳辭均沒有表示會依賴那些信息,認為信息是「文宣Group」及被告與友人的對話,內容與本案無關。
法官郭啟安着控方大狀吳美華舉例說服他,吳美華表示被告曾說「睇下警總情況點,需要救人我都會去」,但郭官聽畢後直言「關咩事呀?最多證明到非法集結,佢都認咗啦」,直指信息跟施襲行為及意圖無關。吳美華堅稱自己有權使用證據,郭官則反駁:「如果你要有權用盡都冇辦法,我希望你用得恰當及公道啲。」
吳美華又列舉「話佢哋煽風點火」、「學佢哋指鹿為馬」的信息,是被告事後指控警員煽動群眾,想影響輿論,形容被告「戾橫折曲」,信息能反映被告的可信性。郭官最後決定只考慮這兩條信息,拒接納其他信息,明早續審時會裁定信息能否呈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