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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症少女認襲警罪 求情稱事後患創傷後遺症 (21:45)

患有嚴重抑鬱症、曾被確認為資優兒童的少女,被指於去年9月在港鐵沙田站外遭警員制服時,咬女警手臂3秒令其受傷,今(2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警罪。辯方求情稱,被告案發時驚惶失措,一度失禁;事後患上創傷後遺症,曾三度企圖自殺。裁判官聽畢求情後,押後判刑至9月11日,以待索取其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現年18歲被告孫銘橋,承認於去年9月25日在沙田站6號舖外,襲擊女警22838。

辯方律師求情稱,被告自小被確認為資優兒童,但因父母不懂照顧,其後被診斷出有嚴重抑鬱、躁鬱傾向,以及自閉症譜系障礙。案發時被告遭警員包圍,相片見到女警當時用力箍她的頸,被告感到驚慌失措,更當場失禁。

辯方續稱,被告事後患上創傷後遺症,曾三度嘗試自殺,包括企圖跳樓、吞下大量精神科藥物送酒,及曾於大圍站跳軌,冀法庭考慮被告心理狀況,以及因案件承受極大壓力,予以輕判。

案情指出,當晚9時,約100人在沙田站A出口聚集,涉及跳閘及破壞等行為,警員到場後,部分示威者跑入新城市廣場,穿黑衣、手執雨傘的被告遭涉案女警成功追截,制服期間被告掙扎,咬了女警的右手臂3秒,令其臂上有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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