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18日)宣布本月底全港僱主可開始申請第二期保就業計劃,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及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下午在記者會公布詳情。
第二期保就業計劃申請須知
.可改「指定月份」
已申請保就業計劃第一期的僱主,於第二期申請可重新選擇「指定月份」,承諾受薪人數則須以2020年3月作標準。
.65歲或以上僱員獲每月5000元補貼
只要僱主提交的申請資料中有65歲或以上僱員,並有強積金戶口,政府劃一為該65歲或以上僱員提供每月5000元工資補貼,並要求僱主把全數5000元交給65歲或以上僱員,局方批核後會審視僱主有否按承諾把補貼全數給予僱員。
.物管超市須提交回饋資料
申請保就業計劃的大型物業管理公司,須回饋不少於80%給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或管理大廈的機構;兩大超級市場百佳及惠康,要在9至11月期間,向公眾、弱勢社群提供優惠折扣、現金券。上述公司需要向政府解釋如何作出有關回饋。
第二期保就業計劃的申請承諾、資格,與第一期大致不變,可瀏覽:www.ess.gov.hk/zh/#section2
申請日期:8月31日早上7時至9月13日晚上11時59分,網上申請
有申請第一期保就業計劃的僱主:登入後,第一期填交資料仍保留,可按需要更新資料,例如是改動「指定月份」
新申請僱主:按申請要求上載指定文件
預計發放工資補貼時間:申請後3至4星期,預計9月中下旬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