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上周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和串謀欺詐等罪名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其兩名兒子,及壹傳媒所有執行董事等人。繼《蘋果日報》早前入稟高院索取法庭指示,阻止警方查閱有關材料,黎智英兩名兒子昨(17日)亦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裁斷警方搜去的材料是否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並要求警方歸還有關材料。
原告為黎見恩和黎耀恩,被告為警務處長。入稟狀要求法庭裁斷,警方本月10日取去的材料,是否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又要求警方歸還超越手令權限,或沒其他合法權限保留的材料。
警方除了大舉搜查壹傳媒大樓外,同日亦到黎耀恩開設的「四季常餐」內搜查,並帶走文件、電腦等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