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民今年2月在銅鑼灣發起「和你lunch」活動,其間一名手持國旗巿民與示威者起爭執,被稱為「正義姐」的女子涉持手機拍攝遭人襲擊;涉案兩青年事後被控一項傷人罪,案件今(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撤銷其中一名被告青年的傷人罪,但改控他與另兩名首度於今日提堂、操普通話的女子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並獲准將4人的案件合併,案件押後10月9日再訊。
4名被告依次分別為學生蔡俊軒(23歲)、無業的黄卓熙(20歲)、售貨員李秋芝(42歲)、商人宋晞綸(45歲)。
經修訂的首項控罪為傷人罪,指稱首被告於今年2月21日,在銅鑼灣勿地臣街1號地下時代廣場非法及惡意傷害女子藍雪寶。次項控罪為在公眾地方打鬥,指稱第三、第四被告於同日同地與次被告參與非法打鬥。
4人暫毋須答辯,讓辯方審閱文件和閉路電視片段。首、次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即現金1萬元及人事擔保5000元保釋,須遵守禁足令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今日提堂的第3、第4被告則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