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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師青衣堵路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14:45)

32歲男廚師去年12月清晨涉於青衣以膠圍欄及道路安全燈堵路,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今(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判刑時稱,案發雖在清晨,車輛較少,但被告所作所為影響公眾秩序及無辜市民;惟考慮到沒有人命傷亡及財物受損,涉案物品亦不具攻擊性,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報稱廚師的被告陳志明(32歲),承認於去年12月4日在青衣長青邨青榕樓外迴旋處的公眾地方,將一個塑膠圍欄及一個黃色道路安全燈留在路上。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感化報告正面,有反省,雖然他對政治議題有不同見解,但明白自己不可以超越法律;另被告亦願意賠償50元維修受損的安全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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