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今(11日)全票通過《國務院關於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作出決定的議案》,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民主派其後發聲明,批評人大決定毫無必要,架空了兩制下的特區憲制、自治程序及本地法律機制。
民主派聲明稱,現屆議會將延任不少於一年,是與《基本法》第69條「每屆任期四年」的規定相違,認為近450萬名選民的恆常選舉權遭褫奪,第五年的議會也不復有民意授權。民主派又認為有關決定徹底改變了四年一屆的議會更替機制,憂慮先例一開,《基本法》下憲制安排將失去確定性及法律約束。民主派表明會從不同渠道了解民意,詳細研究後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民主派聯合聲明議員包括:涂謹申、梁耀忠、李國麟、毛孟靜、胡志偉、莫乃光、陳志全、梁繼昌、郭家麒、郭榮鏗、張超雄、黃碧雲、葉建源、楊岳橋、尹兆堅、朱凱廸、林卓廷、邵家臻、陳淑莊、許智峯、鄺俊宇、譚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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