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保險公司前女經理虛報一名男子的工作經驗,欺詐公司聘用對方為其下線代理,以獲取33萬元奬金,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案件今日(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時稱,此案是有預謀的欺詐,且違反誠信,判處被告入獄5個月。
56歲的鄺秀美是安達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下稱安達)前保險經理,早前被裁定一項欺詐罪名成立。
案情指出,被告於2014年5月加入安達任職保險經理。根據其僱傭合約,如她截至2016年4月底能維持有9名下線代理,將可享有一筆約33萬元的獎金。
被告於2016年初與一名男子商討,招聘對方為其下線代理。雙方沒有達成協議,但被告卻向安達提交一份由她簽署的申請表,列出該男子於2002年至2016年期間曾先後在兩間公司出任經理級職位。
安達其後批准聘請該男子為被告的下線代理,並按照僱傭合約,向被告支付了33萬元奬金。惟該男子不知自己獲安達聘用,亦從來沒有在該兩間分別由被告及其兒子擁有及營運的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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