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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大衝突4年後男子控暴動罪 准保釋轉介區院審 (17:01)

2016年年初二凌晨發生旺角大衝突,事隔至今逾4年,28歲男子今(1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控一項參與暴動罪。男子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本月31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文件,將本案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

被告陳俊樂(28歲)報稱無業,被控於2016年2月9日在九龍豉油街,連同譚百熙及其他人參與暴動。被告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及居於報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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