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者去年11月11日發起「三罷」,多區出現衝突。7人涉在大埔向路軌擲竹枝,今(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其中4人否認控罪,其餘3人認罪,包括一名12歲的男童,3人還押至本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相關報告。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在庭上問誰指使被告,提醒辯方如得悉資料,有責任協助控方把相關人物繩之於法。
7名被告依次為中六生王文琦、中大生盧佩瑤、12歲中一男童、浸大副學士生伍瑋浩、保險從業員何頌玹、設計師郭力豪、電器技工呂駿豪。其中盧佩瑤、12歲中一男童及伍瑋浩承認一項危及他人安全罪,12歲男童承認一項襲警罪,盧佩瑤承認一項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至於男童及伍瑋浩面對的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獲撤控。
辯方為認罪的3名被告呈上多封求情信,指出3名被告品性善良,行為非精心策劃。其中12歲男童除了呈上由母親、小學教師、牧師寫的信,亦自行撰寫求情信,對為社會、家人造成影響道歉。
蘇官在聽取求情後,問「邊個叫佢哋出去?」辯方稱被告是響應網上Telegram群組「大埔鐵路安全組」的號召。 蘇官提醒辯方有責任提供相關資料,協助控方把主腦繩之於法。
至於同案餘下的4名不認罪被告則批准繼續保釋,案件押後至9月18日進行審前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