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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首宗涉違《港區國安法》男子還押逾月 向高院申人身保護令明審理 (11:58)

男子涉於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撞向執勤警員,上月被起訴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首宗檢控的案件。他至今還押逾一個月,昨(3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求立刻獲釋。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高院將於明日(5日)下午處理本宗申請,屆時由周家明法官審理。

人身保護令的申請人為唐英傑,答辯人為特區政府。據了解,申請人一方申請原因是,在《港區國安法》下被告沒有被保釋的權利。

唐英傑早前被控各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違反《國安法》第20、21條及24條。案件上月提堂,獲特首委任為「指定法官」的總裁判官蘇惠德稱,基於《國安法》第42條的規定及案情嚴重而拒絕其保釋,下令將唐英傑還押至10月6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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