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玉器商會永遠名譽會長駱偉泉上周五(7月31日)遭3名內地珠寶商入稟高院,指控駱偉泉涉訛稱與英皇集團主席楊受成的女兒熟絡,從3人的翡翠店拿取近3000萬元珠寶來港轉售,惟駱偉泉之後未繳付全款,現追討3250萬元。珠寶商透露,事件中約有10名事主,眾珠寶商打算在港報警,惟遭恐嚇:「誰不聽話就返唔到大陸。」
3名原告分別是陳鎮遠、陳淑花、林素華;3名被告則為駱偉泉、由駱經營的宏翠珠寶有限公司、郭碧紅。
原告方在入稟狀透露,3名原告是表親,他們本身在廣州經營一間翡翠店,多年前認識駱偉泉,駱偉泉曾向3人聲稱與英皇集團主席楊受成的女兒很熟絡,並稱曾跟英皇有多次買賣交易。
3名原告信以為真,前年4月向駱偉泉供應4隻總值1000萬元人民幣的翡翠手鈪,以及總值1830萬元的一隻翡翠手鈪和一條由47粒玉珠組成的項鏈,予駱偉泉拿回香港轉售,雙方簽訂兩份買賣協議,並把兩批珠寶交給第三被告郭碧紅。
駱偉泉其後聲稱,英皇集團願意以3300萬元人民幣購入上述兩批珠寶,惟首、次原告上門追數時,駱偉泉只償還了550萬港元。原告之後再上門追討,發現再有約10名來自廣州的珠寶商追數,駱偉泉說所有珠寶都在郭碧紅手上。眾珠寶商抵達警署門外打算報警時,郭碧紅突聯同20人出現,並稱「誰不聽話就返唔到大陸」,眾人受驚終沒報警。
郭碧紅及後向原告繳付一張100萬元人民幣支票,但該支票不能兌現。原告遂入稟要求法庭裁決,原告才是珠寶擁有人,3名被告須向原告交還該些珠寶,或賠償32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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