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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建民暴動罪成囚7年申上訴終院 上訴庭拒批許可 (17:30)

2016年旺角大衝突中,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以及同案被告盧建民早前被裁定暴動和襲警罪成,分別被判囚6年和7年。上訴庭早前駁回二人的上訴,盧建民決定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今(31日)頒下判辭,認為盧一方提出的論點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或廣泛重要性,拒批上訴至終院的許可。盧建民的代表律師表示,將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盧建民預計於2022年2月出獄。

就暴動定罪方面,盧建民一方爭議,被告的「共同目的」與危害社會安寧的「犯罪意圖」是否有分別。上訴庭重申,「共同目的」可以是合法或非法,甚至沒其他目的下,只為危害社會安寧,認為相關法律議題已成定論。

針對刑期,盧建民一方指出,法庭沒裁定盧建民有份組織涉案暴動,其他旺角暴動案中的被告,他們所涉的案情亦比盧建民嚴重,認為盧建民的量刑起點過重。但上訴庭認為,暴動罪的判刑應具阻嚇性,比對其他案件的刑期亦對本案判刑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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